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。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,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。
建国以来,曾于1954年、1975年、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,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,并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修正。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,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,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,即社会制度、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。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、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